十大股票配资 作为数字资产,用户账号应该是谁的︱法经兵言


发布日期:2025-02-22 16:21    点击次数:171

近日十大股票配资,一则“父亲去世十年后微信账号被回收”的帖子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共鸣。一名中国网友在社交平台表示,其父亲去世近十年,她一直通过查看聊天记录和朋友圈来怀念亲人。但近期,她发现父亲的微信账号突然消失,唯一留下的痕迹是某条朋友圈下的评论,而父亲的备注名也已变回初始昵称。尽管微信客服尝试协助找回,但被告知账号一旦被系统回收便无法恢复。值得注意的是,微信官方规则明确,若账号存有余额则不会被回收。

这一细节揭示了深层次的困惑:当用户账号作为承载经济价值的数字资产时,其存续权容易得到承认;而当其仅承载情感价值时,则可能被系统抹去。这一事件将数字时代的核心问题推向台前:用户在社交媒体、游戏、云存储等平台创造的文字、影像、虚拟货币、社交关系等个人数字资产,即个体在数字平台上创造或拥有的具有经济或人身属性的数据集合,其所有权究竟归属何方?当用户离世后,这些资产又该如何处置?数字时代的“消失”与权属困境,使得经济价值与情感价值面临割裂。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探讨数字时代用户账号归属权的法律困境及其纾解之道。

作为数字资产的用户账号归属面临的困境

首先,用户账号归属的法律规定较为模糊。用户账号作为个人数字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但是囿于现有法律、法规对于财产的保护问题未作出详细规定,导致相关权利归属的法律界定依然模糊。具体而言,账号本身归属平台,用户依据协议获得使用权,并享有排他性控制权,但这种权利受限于协议和法律规定,同时平台及其服务者、基础通信设施提供者等基于技术等因素对账号享有管理权。账号内容则主要归属于内容生产者,然而平台作为存储者,在权利分享上存在问题,涉及“用户+平台+用户”的三重授权原则。此外,用户在注册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用户在平台上创造和积累的数字资产具有个人属性,但平台在用户注册时通过协议等方式规定的账号归属往往倾向保护平台利益。因此,无论是账号还是内容归属,法律界定的模糊性都导致用户在维权时面临困境。

“父亲去世十年后微信账号被回收”事件并非个例。在数字时代,用户账号被回收的现象屡见不鲜。当用户账号被回收时,意味着用户不仅丧失了对该账号的直接控制权,还可能面临账号内数字资产被永久删除或无法有效恢复的风险。这些数字资产可能包括个人信息、社交关系、创作内容乃至经济价值等,对用户而言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性。因此,此类事件往往触发用户与平台之间的激烈法律争议。

用户群体普遍坚持认为,账号及其所承载的数字资产本质上应归属于用户个人所有,平台无权在未经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回收账号。他们主张,平台的行为侵犯了用户的财产权、隐私权及个人数据保护权等基本权利。

相对应而言,平台方面则依据用户协议、服务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抗辩,声称回收账号是出于维护系统安全、遵守法律法规或资源管理需要等正当目的。平台可能主张,在用户长期不活跃、违反协议规定或账号存在安全风险等情况下,回收账号是合理且合法的行为。然而,这种法律争议不仅深刻影响了用户的合法权益保护,也对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构成了潜在威胁。它暴露了当前法律法规在数字资产归属、用户权益保护以及平台责任界定等方面的不足。

其次,数字资产的经济价值与人身价值之间存在显著的冲突。数字资产不仅蕴含经济价值,还承载着深厚的情感价值,用户账号兼具经济属性与人身属性的双重特征在数字时代尤为凸显。中国人的行为模式深受“情理”取向影响,即在交往中综合考虑社会规范、双方关系、过往经历、未来预期及个人情况等因素,以恢复或调整社会关系为目的。这种“情理”权衡在传统纠纷解决中占据核心地位。然而,现代法律的“法理”则侧重于形式理性,强调通过法律逻辑将具体事实与法律原则相结合。因此,在法律实践中,“情理”式的行为模式与“法理”式的司法过程往往发生冲突,这成为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困境。

对用户而言,账号中的聊天记录、朋友圈等数字资产是情感记忆的重要载体。但现实情况是,当数字资产体现经济价值时,其存续权更可能得到认可;而仅承载情感价值时,则可能面临被系统删除的风险。这种冲突不仅暴露出平台对用户权益的漠视,更反映了数字时代背景下法律在保护情感价值方面的不足。因此,如何通过法律来平衡数字资产的经济价值与情感价值,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基于用户账号双重属性的困境纾解

数字时代用户账号归属的法律困境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为了纾解这一困境,需要从法律界定、法律规范、情感价值保护以及行业自律和平台责任落实等方面入手。通过明确用户账号归属权的法律界定、完善用户账号回收的法律规范、加强数字资产情感价值的法律保护以及推动行业自律和平台责任落实等措施,更好地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是细化用户账号归属的分析进路及规则。随着社交工具功能的多样化,其账号归属的界定变得越发复杂,而明晰账号涉及的利益关系则是准确界定的前提。社交网络账号所承载的财产利益可细分为三类:一是通过社交工具购买现实商品所涉及的支付功能利益;二是购买社交工具内部虚拟物品所使用的虚拟货币利益;三是虽不直接关联货币功能,但可能通过交易获得的潜在财产利益。从与账号相关的人身利益角度看,则涉及人格尊严、名誉、隐私等多个维度。

针对上述复杂的利益叠加,一方面,建议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清晰界定用户账号及其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用户。当前司法实践已对内容的财产属性和人身属性给予了一定支持,学理上也已达成共识,即人身属性的内容应优先于财产性内容受到保护。在处理规则上,应确认用户对人身属性内容的排他性享有,同时对于财产性内容,可探索建立容他性的共享机制。另一方面,为防范平台利用不公平条款侵害用户权益,应加强对用户协议等合同条款的监管和审查力度,建立用户账号及数字资产的登记和备案制度,从而提升用户权益的保护水平,在争议发生时为用户提供强有力的法律证据支持。

二是健全完善用户账号回收的规则。针对用户账号被回收引发的法律争议,建议尽快健全完善用户账号回收的相关法律规范。不仅明确平台在用户账号回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平台滥用回收权损害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应健全用户账号回收的异议、申诉及反馈机制,允许用户在账号被回收前提出异议或申诉,并保障用户的申诉权利得到有效行使。与此同时,加强对平台回收账号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平台在回收账号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三是加强数字资产情感价值的法律保护。为了加强对数字资产情感价值的法律保护,应将其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一方面,应在立法中明确数字资产情感价值的法律地位和保护原则;另一方面,应建立数字资产情感价值的评估机制和赔偿制度,以便在发生侵权时为用户提供合理的赔偿。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平台侵犯用户数字资产情感价值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平台的违法成本。

四是推动行业自律和平台责任落实。在行业自律方面,应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或联盟,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引导平台加强用户权益保护;在平台责任落实方面,应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和评估力度,推动平台落实用户权益保护责任,鼓励用户积极参与平台治理和监督工作,形成用户、平台和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格局。

(陈兵系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数字经济交叉科学中心研究员;傅小鸥系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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